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经济局“开门稳、开门红”,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制定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根据湖州市支持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助力“开门稳、开门红”推进会精神。
二、主要内容
主要目标为统筹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以保市场、保主体为主任务,以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举措为发力点,切实助企纾困,稳进提质。文件内容主要包括推进行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升规上限和促进文旅惠民等三个部分的政策。
(一)推进行业创新发展
1.旅游“引客消费奖”
旅游景区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总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2)2022年7月1日以来,景区内有骑马、玻璃栈桥(包括玻璃桥、玻璃平台、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玻璃水滑梯、滑草、七彩滑道、小火车、悬崖秋千、飞拉达、凌空飞步、皮划艇、漂流、伞翼滑翔(滑翔伞和动力伞)、威亚等新业态项目投入,且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予以奖励;二项均满足不累计奖励,仅满足第二项减半奖励。具体奖励金额,以4a级景区为基准系数1,5a级景区按1.5,3a级景区按0.8,非a景区按0.5计算,奖金总额30万元。旅游景区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2.旅游住宿餐饮企业
(1)各类旅游饭店(星级、绿色、品质、特色)、省等级和文化主题(非遗)民宿、金银百合乡村酒店、“百县千碗·湖州味道”消费体验场所等旅游住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2)2022年7月1日以来,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投入开发运用数字化技术的新业务模式,且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予以奖励;二项均满足不累计奖励,仅满足第二项减半奖励。具体奖励金额,以限上企业奖励为基准系数1,限下企业按0.5计算,奖金总额55万元。旅游住餐企业单个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3.旅行社
2023年一季度组织接待市外过夜游客同比增长15%以上。具体奖励金额,按组织过夜游客人数占比系数测算,奖金总额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二)旅游企业“升规上限”奖
对2023年首次实现“升规上限”的旅游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奖金总额300万元。
“升规上限”的具体标准:对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统计库的景区(年度营收2000万及以上)、旅行社(年度营收1000万及以上)、住宿餐饮类(年度营收200万及以上)等企业。
(三)“相约星期五 免费游湖州”文旅惠民活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全市27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向游客免费(免首道门票)开放。广大游客通过“南太湖号”app、“文旅湖州”微信公众号、“安吉两山旅游”微信小程序等指定渠道,至少提前1天,进行实名制预约。名额限量,先约先得。凭借预约码,经景区核验,即可进入。详见附件。
对市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景区,根据实际预约核销量,按照门市散客(景区观光)价的25%予以补助,补助总额100万元。
三、其他事项
本政策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读联系人:产业开发处 朱静;pg娱乐游戏官网app的联系方式:0572-205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