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旅融合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浙江省湖州市主动担当文旅深度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地的历史使命,以潞村世界乡村旅游小镇打造为范本,在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资源融合和体制机制融合上先行先试,既为推广示范形成了研究样本,也为更高层次上破解融合难题积累经验。
湖州潞村世界乡村旅游小镇的实践价值
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性障碍,既增加文旅融合的创新难度,也加大了促共富的成本和风险。湖州市潞村在文旅资源深度挖掘、城乡基础设施打造、产业创新打造等方面,植入新产业新业态,注入新资源新动能,不断提升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的“高度”。不断深耕世界丝绸之源的潞村文脉,推进世界乡村旅游大会永久会址落户、国际旅游组织等国际组织机构驻点、国家级乡村旅游培训基地“乡旅学堂”、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博雅民宿村、以丝绸之源为内核的乡村之光等高端文旅项目实施,着力建设高端乡村旅游会议度假产业总部基地。目前,世界乡村旅游大会已举办4届,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数百个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机构参会,全国各地前来培训的各类乡村旅游人才达1.2万余人次。
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性障碍,既影响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速度,也增加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和管理成本。湖州市潞村抓住乡村人才振兴这个关键,推进文旅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的有机适应,不断提升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温度”。围绕乡村民宿管理、酒店经营、传统手工艺等,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拓宽城市与农村之间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为抓手招引培育新居民,通过典型引领,调动当地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村民的闯劲、拼劲和干劲。目前,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余人,引进“田秀才”“乡创客”“城里人”“大师工匠”共200多人,他们热爱潞村、留在潞村、建设潞村,开办各类业态60多个。以水乡休闲农业特色活动、水乡风情(美食)夜景体验等文化和旅游产业生态打造为抓手,打造潞村十宅网红十馆、潞村生活十大体验、潞村水街十大美食、水上婚庆、慎氏四桥等文化产业品牌,举办活动40余场,吸引各类游客5万余人次。
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既增加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的落地难度,也制约促共富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水平。湖州市潞村通过政府、市场、企业和村民协同发力,以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权利与乡村居民机会双平等为目标,推进文旅体制机制与产业生态的协同创新,在政府统筹、要素供给及市场机制上加大探索,不断提升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宽度”。以“党建引领、人民至上、绿色发展、数字赋能”,成立市、区、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专班,由市场化的乡村旅游小镇运营管理公司负责运营,充分保障村民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引导他们加入农村合作社、文创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致富增收,乡村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文明程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都得到大幅提升。以科学规划为先导,通过对田园风光整体风格的设计、农文旅产业的集聚升级和智慧管理平台的打造,加强同市级各部门在产业帮扶、园区共建、生态共治等方面合作,不断完善对文旅项目的财政、金融等公共政策服务,逐步形成全域携手共建、协调发展新格局。
湖州潞村世界乡村旅游小镇的理论价值
为推进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绿色产业发展经验。以文旅产业高端定位、科学规划、资源整合、有序实施的推进体系为依托,打造以“丝绸文化——江南水乡”为特色的乡村旅游大景区,做特乡村文旅融合促共同富裕的产业支撑。深挖乡村古村落及周边特有历史文化遗产等资源,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精品项目和精品景区,推进乡村图书馆、博物馆、文创集市、乡村剧场、文创休闲空间等场所的提档升级,带动完善公共交通、景区设施、大数据平台、引流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的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为推进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人才引育集聚示范。以引导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高质量融入文旅融合发展领域为目标,完善覆盖各参与主体的优惠政策,出台培育和壮大文旅新业态的扶持举措,推出一系列纾困惠企助民的专项政策,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改进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的利益链接。加大对与目的地居民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的激励和补偿力度,完善村民以“薪金、租金、股金”为主要来源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对村民提供培训补贴、税收减免、延期缴纳等措施,不断拓宽创收渠道。对积极采取股份合作、利润返还、为目的地居民承贷承还等合作形式的文旅企业,给予较为充分的财政激励或税收优惠。
为推进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体制机制探索样本。以破解政府与市场、产业与乡村、资源与资产等的难题为导向,推动实施城乡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机制、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沟通协调机制、城乡文化与旅游资源配置协调联动,着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形成互动共融、协同共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政策环境,完善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试点文旅优质项目在土地使用、项目审批、监管检查等政策性条件上与工业项目同等待遇,优化文旅融合发展的营商环境;探索文旅投融资制度改革,发挥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的协同引领,加强对中小企业投融资的指导和支持;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安、发改等部门对特色民宿、文化项目的管理机制,在经营许可、知识产权、日常监管上,统一标准,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