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文广旅〔2023〕3号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支持旅游
企业创新经营促增收政策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太湖新区旅游发展局:
现将《支持旅游企业创新经营促增收政策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认真贯彻落实,请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参照执行。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月4日
支持旅游企业创新经营促增收政策细则
一、支持对象
市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旅游企业。
二、类别及条件
(一)旅游“引客消费奖”
1.旅游景区
(1)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总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2)2022年7月1日以来,景区内有骑马、玻璃栈桥(包括玻璃桥、玻璃平台、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玻璃水滑梯、滑草、七彩滑道、小火车、悬崖秋千、飞拉达、凌空飞步、皮划艇、漂流、伞翼滑翔(滑翔伞和动力伞)、威亚等新业态项目投入,且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予以奖励;二项均满足不累计奖励,仅满足第二项减半奖励。具体奖励金额,以4a级景区为基准系数1,5a级景区按1.5,3a级景区按0.8,非a景区按0.5计算,奖金总额30万元。旅游景区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2.旅游住宿餐饮企业
(1)各类旅游饭店(星级、绿色、品质、特色)、省等级和文化主题(非遗)民宿、金银百合乡村酒店、“百县千碗·湖州味道”消费体验场所等旅游住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2)2022年7月1日以来,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投入开发运用数字化技术的新业务模式,且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予以奖励;二项均满足不累计奖励,仅满足第二项减半奖励。具体奖励金额,以限上企业奖励为基准系数1,限下企业按0.5计算,奖金总额55万元。旅游住餐企业单个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3.旅行社
2023年一季度组织接待市外过夜游客同比增长15%以上。具体奖励金额,按组织过夜游客人数占比系数测算,奖金总额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二)旅游企业“升规上限”奖
对2023年首次实现“升规上限”的旅游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奖金总额300万元。
“升规上限”的具体标准:对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统计库的景区(年度营收2000万及以上)、旅行社(年度营收1000万及以上)、住宿餐饮类(年度营收200万及以上)等企业。
(三)“相约星期五 免费游湖州”文旅惠民活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全市27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向游客免费(免首道门票)开放。广大游客通过“南太湖号”app、“文旅湖州”微信公众号、“安吉两山旅游”微信小程序等指定渠道,至少提前1天,进行实名制预约。名额限量,先约先得。凭借预约码,经景区核验,即可进入。详见附件。
对市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景区,根据实际预约核销量,按照门市散客(景区观光)价的25%予以补助,补助总额100万元。
三、办理流程
第1步:企业向所在区文化旅游部门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5月16日;
第2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汇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截止时间5月25日;
第3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于5月31日前联合审定发放。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证明,职工第一季度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其中旅行社需提供在职导游连续18个月缴纳证明,以上证明均需加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4.企业新业态项目、新业务模式的权威宣传资料;
5.企业信用承诺书;
6.旅游企业创新经营促增收政策奖励申报表。
五、其他事项
1.同一企业只享受一项奖励以最高为计,不重复补贴。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市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相约星期五·免费游湖州”活动参与景区列表
2.信用承诺书
3.旅游企业创新经营促增收政策奖励申报表
附件1
“相约星期五·免费游湖州”活动参与景区列表
序号 | 景 区 | 预约渠道 | 活动内容 | 备 注 |
1 | 南浔古镇 (5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1000张。 | 1.2023年2月5日前,景区、景点免费开放; 2.2023年2月5日后根据景区新政策执行。 |
2 | 原乡小镇 (4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1000张。 | 特定时节及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3 | 下渚湖景区 (4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不含游船票),每周限量300张。 | 1.德清户籍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免首道门票: 2.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4 | 莫干山景区 (4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1.德清户籍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周末节假日除外)免首道门票; 2.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5 | 金钉子远古世界 (4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2000张。 | 特定时节及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6 | 仙山湖景区 (4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不含游船票),每周限量2000张。 | 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7 | 中国扬子鳄村 (4a) | “文旅湖州”微信订阅号 “南太湖号”app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2000张。 | 特定时节及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8 | 安吉竹子博览园(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特定时节及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9 | 中南百草原 (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安吉县户籍凭身份证享受175元/人;其余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10 | 江南天池 (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11 | 浙北大峡谷 (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12 | 安吉天使小镇 (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13 | 田园嘉乐比景区(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个星期五(国定假期除外),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 2. 凭预约码,经核销,可免景区首道门票,每周限量300张。 | 安吉市民、新安吉市民享98元/人(直接售票窗口购票),其余特定群体免费优惠见景区公告。 |
14 | 余村两山景区 (4a) | 免费开放 | ||
15 | 浙江自然博物馆 安吉馆(4a) | “安吉两山旅游” 微信小程序 | 免费开放(需预约) | |
16 | 移沿山生态景区(4a) | 免费开放 | ||
17 | 丝绸小镇(4a) | 免费开放 | ||
18 | 菰城景区(4a) | 免费开放 | ||
19 | 太湖溇港景区(4a) | 免费开放(景区维护,可能影响游览体验) | ||
20 | 荻港景区(4a) | 免费开放 | ||
21 | 庾村景区(4a) | 免费开放 | ||
22 | 地理信息小镇(4a) | 免费开放 | ||
23 | 新市古镇景区(4a) | 免费开放 | ||
24 | 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群(4a) | 免费开放(如需讲解,另外收费) | ||
25 | 水口茶文化景区(4a) | 免费开放(不含大唐贡茶院) | ||
26 | 太湖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4a) | 免费开放 | ||
27 | 黄金湖岸景区(4a) | 免费开放 |
附件2
信用承诺书
(申请单位/个人)现向 申请 (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填写)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旅游企业创新经营促增收政策奖励申报表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
行业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理由及依据:
| (对照奖励条件,用数据说明经营收入、企业用工,以及新业态项目、新业务模式投入运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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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
区级审核意见:
局(盖章) 年 月 日 |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印发